一、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同时享受。
四、学院高技能人才奖:用于奖励专业技能拔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强的学生,奖励标准1000元-10000元不等,具体参见学院相关奖励办法;
五、勤工俭学:学院每年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助学贷款:被录取新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贷款规定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