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资助政策
我校自成立以来,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校领导十分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为主要形式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学生资助体系,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坚实的保障,激励受助学生砥砺前行、奋发有为。
1.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学生工作部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2.入学“绿色通道”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相关要求,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目前我校接收的国家助学贷款类型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部门(一般都是当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已办理助学贷款和孤儿学生在入学前设立“电子绿色通道”,学生无需提前缴费;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护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隐私,相关学生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前登记个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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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各项资助政策
学校资助项目具体包括: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学院勤工助学资助、临时困难补助、学院其他帮扶资助等项目。详细内容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多项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学生顺利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开学后提交纸质版佐证材料。认定过程会充分保护学生隐私,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参军入伍的新生本人持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及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学生本人及委托代理人在学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间持《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学校学生工作部登记后,到教务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事宜。><>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 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