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种类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凡德智 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科研创新、学习进步、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均可按评选规定参评 各项奖励,获奖者将依据《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规定》(首医大校字〔2017〕194 号)给予奖励,设立奖项有:

一、荣誉称号: 1.三好学生(5%) 2.优秀学生干部(3%) 3.优秀毕业生(15%) 4.先进班集体(15%,不含新生班级)

二、综合奖学金: 1.首都医科大学特等奖(10 名) 2.优秀奖学金 ( 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本科 25%,高职高专 15%) 一等奖学金 : 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本科 5%,高职高专 3% 二等奖学金 : 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本科 8%,高职高专 5% 三等奖学金 : 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本科 12%,高职高专 7%

三、单项奖学金(合计不超过 10%): 1.科研创新奖 2.学习进步奖 3.社会工作奖 4.文体活动奖

四、专项奖学金: 由上级颁发的各类奖学金;企业或个人出资通过社会力量赞助冠名的各类奖学金;专门针对特定学生群体设立的 各类奖学金。

五、戎旅精英奖学金: 设立首都医科大学“戎旅精英奖学金”,标准为 10000 元 / 人。评选条件为服役期间获评“四有优秀士兵”及以 上奖励且入伍前在校无成绩挂科,退役复学后可申请一次。本条仅限于在读期间,从我校报名应征入伍学生。

六、青春榜样奖学金: 设立首都医科大学“青春榜样奖学金”,标准为 10000 元 / 人。评选条件为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后取得军籍可申 请一次。本条仅限于从我校报名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七、国家类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按上级部门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上级部门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仅限经济困难生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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