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奖励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
(3)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2.寒门学子企业资助基金
学校内设“运建阳光基金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基金会援助,根据情况可获资助3000-6000元。
3.学院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是对学生本学年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鉴定。综合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金额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以该学年各系认定的综合测评成绩为评比依据,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人数按1:2:3的比例合理分配。总比例控制专业在班人数30%以内。
(2)专项奖是对学生在精神文明、知识竞赛、论文发表、艺术比赛、通讯报道、科技创新、体育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相应等级奖项的一种单项奖励。专项个人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学金金额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专项团体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学金金额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
4.勤工助学金
学院对于家庭困难品学兼优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月收入500-2000元。
5.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科生每年最高可申请人民币12000元。
6.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基金
可获得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用于低保,建档立卡家庭以及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7.大学生入伍奖补政策
在校生及应往届毕业生入伍,可以向国家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生,可以向国家申请学费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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