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金额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资助人数或比例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详见“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总数的1%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约占二年级(含)以上贫困学生总数的28.9%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00元1.政治素质过硬,模范遵守纪律; 2.顺利就业或攻读硕士研究生; 3.在校期间两次以上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4.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能适应公安工作需要; 6.未受到过纪律处分。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5%“薪火奖章”10000元/学年,颁发奖章和证书1.具有公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非在职研究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政法公安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表现出类拔萃,在学生中起到表率师范作用;或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表现,为国家、社会、公安机关以及学校做出重要贡献。 5.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校级及以上高水平竞赛中获得奖项或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本科生不超过7名,研究生不超过3名。校内奖学金3500元/学期1.符合学校一等奖学金的评选标准; 2.每门考试课的分数不低于90分; 3.为学校和国家赢得声誉,做出特殊贡献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学术价值论文,或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出有影响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方案,被学校有关部门吸纳和采用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000元/学期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从最高分依次按比例取名次(具体见《本科学生奖励规定》)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总数的5`0元/学期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总数的8@0元/学期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总数的120元/学期在精神文明、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总数的10%莲项目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的四年级本科生每年约25名“绿湾”与“刘骏”奖励基金800元-8000元不等国家安全学院在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学术竞赛等教学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贡献的学生符合条件申请保税科技奖学金800-3000元不等侦查学院有优秀科研成果或竞赛获奖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符合条件申请张秋奖学金一等500元; 二等300元; 三等200元。交通管理学院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每年约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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