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项目简介
名称
奖励/资助
标准
奖励/资助
人数
奖励/资助对象
申请评审时间
国家奖学金
每人8000元
约占在校生的0.2%
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及以上)
每年10月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1月上旬完成评审
上海市奖学金
每人8000元
约占在校生的0.2%
宝钢优秀学生奖
每人10000元
按实际情况申报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5000元
约占在校生的3%
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二年级及以上)
国家助学金
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元
约占在校生的14%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每年9月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1月底前完成评审
学校奖学金
每人300元到2000元
约占在校生的12%
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及以上)
每年10月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
学校校外竞赛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活力校园奖”)
每人200元到3000元
按实际情况申报
全日制在校生参加校外竞赛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学生
随时申报,随时评定,每年年底集中表彰。
西部九省市
新生学费减免
每人2000元
根据实际困难情况而定
西部九省市家庭经济困难的一年级新生
每年11月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1月底前完成评审
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
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不限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
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不限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每年10月下旬
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每人每年8000元
视实际情况而定
依照国家资助政策准予受助的我校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生及退役考入生
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申请,每年9月中旬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底前完成评审
退役士兵
复学国家助学金
每人每学期1650元
退役士兵
在籍在校,且已提交退役士兵学费减免申请表的退役士兵
每年9月中旬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底前完成评审并上报上级单位
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按学制每年每生
8000元
视实际情况而定
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每年10月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
毕业生
求职补贴
每人1000元
视实际情况而定
家庭经济困难或特殊的在籍在校应届毕业生
每年9月中旬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底前完成评审并上报上级单位
社会助学金简介
名称
资助标准和人数
资助对象
资助来源
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
人数不定,根据病情给予3000—5000元/年
全日制在读大病学生
上海市红十字会
申请评审时间:一般每年10月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以实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