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由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组成。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4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根据具体奖项确定。

捐赠奖学金:按捐资单位或个人的具体要求设置,现有“蒋凤白奖学金”,“方小伟、李炯夫妇公益奖学金”,“朱新建奖”、“魏本雄奖”、“贺野艺术教育新锐奖(助)学金”、“张国庆助学金”、“新生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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