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分类
奖助标准
奖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
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
8000元
的全日制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
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5000元
航海学会奖学金
每人每年
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水上专业学生
1500元
招商轮船奖学金
6000、
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水上专业学生
3000、
2000、
1000元
江苏海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金锚”奖学金
3000、
按德、智、体综合测评排名,单科成绩达到各等级标准,详见学生手册
1500、
800、
300元
国家助学金
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航海学会—张荣发助学金
每人每年
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水上专业学生
3000元
学院助学金
2000、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1500、
1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退役士兵学费补偿
每学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够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
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免交学费
学费
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校优秀毕业生
颁发荣誉证书
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校三好学生、
颁发荣誉证书
按德、智、体综合测评排名,单科成绩达到各等级标准,详见学生手册
优秀学生干部、
文明标兵
勤工俭学
酬金标准为每小时12元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特殊/临时困难补助
视具体情况而定
因家庭遭遇突发性灾害,本人或父母突患重大疾病,或者遇父、母亡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相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白己的家庭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