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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与贷款

第二十四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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