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向生源所在地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待毕业后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等四家银行。

二、 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每生10000元/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专科学生,每生6000元/年。

(三)国家助学金: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分设特别困难、困难两个等级。特别困难,每生5000元/年;困难,每生3000元/年。2.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每生3700元/年。

三、 学校奖学金

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学年评选两次,奖金每生每学期500元至1200元。

四、 应征入伍学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回学校复学、退役后高考考入学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的标准不超过20000元。

五、 勤工助学

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

六、 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专应届毕业生公考、考级、考证、面试等。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2000元/人。

七、 绿色通道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学校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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