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3. 本专科生贫困生国家助学金
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200—44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1—3档。
4. 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籍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在籍在校退役士兵且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只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
5. 国家助学贷款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
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6.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按实际缴纳的学费、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应缴的学费的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 勤工助学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
标准:每生每月最高不超过300元。
8. 绿色通道
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专科新生,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先办理入学手续。
标准:按实际筹集不齐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