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大学生学费减免和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学生资助。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10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6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平均每生1000元/年。

2.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3700元/年。

(2)学校助学金:每生1000元/年。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4.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大学生学费减免及助学金

(1)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2)退役士兵大学生可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3700元/年。

5.临时困难补助

依据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6.勤工助学

根据学生劳动情况按月给付一定数额的劳动酬金。

7.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将根据其具体困难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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