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
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
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每生每年3300元。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五)办理“绿色通道”:对被我校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办理
入学手续,根据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六)设勤工助学岗位: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岗位,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进
行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