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8000元/学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5000元/学年/生;
3.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学年,一等为4400元/生/学年,二等为3300元/生/学年,三等为2200元/生/学年;退役士兵3300元/生/学年(不重复参评普通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退役复学/退役士兵均可享受在校期间学费减免。
4.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贷12000元/生/学年(学生在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办理);
5.在校大学生从我校应征入伍:最高学费补偿16000元/生/学年,家庭基本优待金51706元/人,增发优待金25853元/人,专项奖励金5000元/人;
6.“七星学子”奖学金:由学校设立,对学校“七星”榜样学生进行奖励,每年70-100人,每生奖励1000元;
7.“星火”奖学金:由优秀校友设立,资助、奖励品学兼优在校生,每年60-80人,每生奖励2000元。
8.高水平体育队、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入校后,可直接选拔进入校运动队和艺术团,代表学校参加省市各类竞赛,并享有单项奖学金、训练补助和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