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等。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优良的学生可参评学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奖学金金额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其中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200元/年、学校助学金2000元/年;退役士兵可享受专项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可在入学前持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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