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绿色通道”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覆盖了高、中职学段学生资助,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绿色通道

根据《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缓缴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保证新生顺利入学。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般为每年7月-9月)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三、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奖励标准分别每生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按照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根据《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评选。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按照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额度,结合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人数进行合理分2-3档资助。根据《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进行评选。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六、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用于资助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根据《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评审制度》组织评审。

七、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用于资助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八、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用于资助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九、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二)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三)“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

十、学校其他资助

(一)勤工助学

根据《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高校按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二)大学生奖学金

根据《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校设立高职学业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年度大学生等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在校品学兼优的高职学生。

(三)临时困难补助

根据《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学校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临时困难补助,特殊情况由学校另行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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