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300元。(3)设立“杨清钦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额为200元。(4)设立“忻州师范学院陈巨锁书画奖学金”,奖励书法、美术专业优秀学生及其它专业在书法、美术方面创作出特别优秀作品的学生。每年获奖学生人数一般不少于50名,最低奖学金不少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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