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学习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新生入学奖学金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学生,其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者,均有权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其中,高于当地录取分数线80分(含80分)以上为一等奖,高于当地录取分数线70分(含70分)以上为二等奖,高于当地录取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为三等奖。

(四)校内奖学金

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入学第5年学生中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每生每年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五)社会奖学金

来源于社会赞助,专门用于奖励优秀学生的社会捐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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