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

(一)资助金额:一次性奖励8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资助金额: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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