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金额:一次性奖励8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资助金额: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