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具体资助标准由学院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
4.学院奖学金: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高职学生一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600元;优秀高职学生二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400元;优秀高职学生三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200元。
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6.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依照有关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7.勤工俭学岗:学院发布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学生根据个人情况,择岗申请,通过劳动取得薪酬。
8.求职创业补贴: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毕业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通过后,每生可获得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9.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兵团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10.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