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10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10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中国石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
(4)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人1000元。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每人4800元,二等每人3150元。
(7)社会奖学金:由政府、学校以外的社会各界面向在校大学生在高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王涛英才奖学金、金凯化工奖学金、新宙邦奖学金、粤港澳海南校友英才奖学金。
(8)社会助学金:由政府、学校以外的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助学金。包括新宙邦助学金、金凯化工定向助学金。
(9)国家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10)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11)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