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警告以上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本专业(专业方向)前 10%,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 10%,但均位于前 30%的学生,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需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的详细证明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警告以上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年学习成绩优秀;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下称市长奖学金)。市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市长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道德品质优良;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生活简朴;
(三)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专业(专业方向)前10%;
(四)曾荣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及以上的荣誉称号;
(五)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六)身体健康。
四、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和评审比例:
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学期800元,评审比例为区队总人数5%;
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学期500元,评审比例为区队总人数10%;
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学期300元,评审比例为区队总人数10%。
学校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区队排名为前5%,二等奖学金为前6-15%,三等奖学金为前16-25%。
五、社会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