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办法具体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内容,按规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后执行。
1.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2750元/人/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3.学院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三等15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20%)、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奖励500-5000元/人/年不等)、创新创业奖学金(按获奖等级奖励200-20000元/人/年不等)。
4.孤儿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规定予以减免。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按照《沈阳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