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设立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分别用于奖励校内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者或在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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