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学校俊才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学校临时困难补助等。
2.每年9月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并公示。
3.每年10月份开始进行奖助学金评审并公示。
4.指导、协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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