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

学生持《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相关困难佐证材料于每年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济困难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在每生每年2500至4500元范围内分三档确定助学金额。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学费,可附上相关部门证明进行申请。每生最高不超过6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最高标准每生每年20000元。

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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