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奖、助、贷、勤、补”五位一体的资助工作体系,实施了二十余项资助措施。我校学生资助基本实现了贫困学生全覆盖,应助尽助的目标要求,基本解决贫困学生的就学问题。
奖助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
国家助学金:2000-4500元/学年/人
学校一等奖学金:3000元/学年
学校二等奖学金:1200元/学年
学校三等奖学金:800元/学年
优秀毕业生奖励金:1000元/人
光辉奖学金:2000元/人
其他主要资助项目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我校的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最高16000元/学年的国家教育资助金。
退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金:退役就读我校全日制专科生可享受最高16000元/学年的学费减免。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我校就读的退役士兵可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人。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交齐学费的新生。资助标准:最高6000元/人。
医疗助困基金:用于资助患重大疾病就医困难的贫困学生,资助标准:最高5000元/人。
校内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均1000-2000元资助,每年评审发放一次。
特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校每年对特殊困难学生给予发放生活补助、节假日慰问等,人均资助500-2000元。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最高16000元/学年(学费及住宿费),贷款期限最长15年,在校期间国家贴息。
勤工助学:目前我校勤工助学岗位较多,勤工助学薪酬不低于韶关市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天工作2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