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授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年度人物、学业奖学金、考证奖学金等。还给予在市级以上各项科技、文艺等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授予“特殊贡献奖学金”


反馈/投稿/合作/咨询:13562564(QQ)    邮箱:135625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