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奖学金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类别:
1. 政府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
2. 学校奖学金,包括校长特别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
3. 社会奖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校友等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校长特别奖学金由二级学院举荐,也可由校长直接提名,原则上每年提名不超过10个,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秀学生奖学评选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智育测评分高者。评选学年德育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体育保健课成绩不受单科限制。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单项奖学金评选总额为学生总数的2%,奖励标准为500元/人。
专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向上的少数民族学生,评奖比例不高于少数民族学生的10%,奖励标准为500元/人,具体评选办法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报学生处备案后向本学院学生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