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期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各科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即可申请评选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分为4400元、3300元、2200元三个档次。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标准:每生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
6.学校设立有南昌理工学院奖学金
对象:在校期间学习优秀,思想进步,表现突出学生。
标准: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