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三等助学金2300元/人。

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5.校长奖学金:面向本科学生,按本科生人数的3‰比例评定,奖金8000元/人。

6.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3000元/人;一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1500元/人;二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奖金800元/人;三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8%,奖金500元/人。

7.星火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500元/人,每年20人。

8.酬勤奖学金:面向我校参加勤工助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0元/人,每年50人。

9.陈仕好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奖金3600元/人,每年10人。

10.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面向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3000元/人,每年15人。

11.筑梦奖学金:面向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4000元/人。

12.优利特奖学金:奖金2000元/人,每年10人。

13.广西医科大学助学金:名额按当年学校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

14.杏湖助学金:按本专科学生数的15‰比例评定,助学金1000元/人。

15.心新起航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本专科新生人数的7%左右。一等助学金1200元/人;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三等助学金800元/人。

16.大学生年度人物:奖金1000元/人,每年5—10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以及申请临时性突发困难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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