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自治区司法厅举办和管理,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学院担负着为全区监狱、戒毒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及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重要领域培养人才、培训司法行政行业从业人员的任务,是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基地、干警素质提升基地、司法行政工作应用性理论研究基地。

学院前身是新疆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始建于1981年,于1997年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2005年新疆司法学校和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合并成立新的新疆司法警官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开设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等5个司法行政类高职专业,招收培养全日制大专学生。2023年3月15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占地总面积263亩,校舍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建有综合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学生餐厅、警体训练馆、国际标准运动场等,建有警用装备应用实训室、警务现场急救实训室、模拟法庭实训室、人民调解实训室等10个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42万元,馆藏图书14万册。学院依托行业资源,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8个。2024年4月,学院挂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涉外人才研修中心(乌鲁木齐)”“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乌鲁木齐涉外法治培训中心”“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无人机培训中心”。2025年1月,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置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25年3月17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党校在学院挂牌成立。

学院设有刑事执行专业、行政执行专业、司法警务专业、社区矫正专业、法律事务专业五个专业。现有专兼职教师12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授)2人,副高级职称(副教授)24人,中级职称(讲师)59人,研究生学历教师53人,“双师型”教师48人。近年来,教师获得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奖17项,荣获“全国模范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10余项,在各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承担自治区级科研项目60余项,为自治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

学院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司法行政行业,面向全疆政法系统,直接服务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秉承“政治建院、依法治院、人才强院、质量兴院”的办学方针,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完善治理结构,强化产教融合,优化办学条件,努力建成办学特色鲜明、设施条件一流的高水平政法类高职学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贡献力量。

学院建校44年来为新疆司法行政系统培养输送专业性、应用型人才3万余人,毕业生遍布天山南北,成为全区政法系统基层单位的领导和中坚力量,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库兰·阿新别克(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迪里夏提·木他里甫(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等英雄模范和杰出校友。从2018年起,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学院招录公务员,1000余名毕业生已通过便捷入警机制进入人民警察行列,正在成长为自治区各级政法单位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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