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财政学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经济学 |
| 专业类别 | 财政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本专业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具有较强动手能力,能在财政、税务及其他经济管理的政府部门和企业、社会中介机构从事财经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实用型人才。
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财政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以及财务会计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备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标准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完成)。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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