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美术学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艺术学 |
| 专业类别 | 美术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鞍山,服务辽宁,辐射全国,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书法学专业知识,具备从事书法教育所必备的教学理论和从师技能,并具有一定的书法创作和理论研究能力,适应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能够在中学及其他相关单位,从事书法教学及相关工作的综合应用型人才。通过四年的学习使学生在书法、篆刻、中国画的理论实践上得到全面提升,同时丰富和加深学生对中华传统文化及书法艺术的发展史和未来方向的认识和把握,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书法艺术审美与创造的能力,满足社会各相关行业的需求。
知识培养与能力塑造:
该专业学生主要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获得书法篆刻的教学、创作和研究的能力,具备书法教学能力,具有一定的书法、篆刻、绘画等方面的鉴赏和评论水平。
主要课程:
古代书法史、楷书、行书、隶书、篆书、草书、篆刻学、古代书论、中国书法批评史。中国文化史、中国画、教育学、心理学等。
就业方向:
高职及高中、初中、小学以及教学培训机构、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新闻出版社等部门。
学制及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管理学
文学
管理学
法学
理学
工学
管理学
理学
文学
教育学
文学
管理学
工学
文学
艺术学
艺术学
艺术学
艺术学
艺术学
教育学
艺术学
管理学
艺术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理学
理学
理学
教育学
管理学
理学
教育学
工学
管理学
艺术学
教育学
财经商贸大类
教育与体育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装备制造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
教育与体育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