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金融学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经济学 |
| 专业类别 | 金融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本科
本专业以“理论教学—实验实训—实践实习”的培养模式安排教学,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能综合运用各种保险知识,具有一定金融保险理论素养、较强的专业应用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相关操作技能, 适应保险业需要的具有较高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
学生可到中外商业性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工作;社会保障机构、中央银行、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宏观保险管理工作;外贸公司、教学科研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监管、政策研究、保险经营管理、风险顾问等相关管理和研究工作;中介企业、银行和证券投资机构、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及有关咨询服务部门等从事专题调查、研究咨询、保险服务、风险控制等咨询管理工作。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学、风险管理、会计学、统计学、证券基础知识、保险学、管理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金融法、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理财规划基础、投资学、保险中介、保险实务、社会保险、财务管理学、个人理财、保险营销等。
按照国家学位条例规定,凡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授予学位的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管理学
经济学
经济学
管理学
管理学
管理学
管理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法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艺术学
艺术学
艺术学
艺术学
经济学
工学
工学
文学
工学
经济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