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法学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法学 |
| 专业类别 | 法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专业实力:现有专任教师16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7人、讲师5人,博士化率75%,三分之一以上教师有国外访学经历。近五年来,专业教师承担数十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上百篇。专任教师中担任国家级学会常务理事1人次、理事7人次,担任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副会长5人次。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力量、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在黑龙江省内各高校法学专业中名列前茅,在工信部所属七所高校中处于前列。
培养目标: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依托我校“三海一核”特色办学优势,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念,德法兼修、德才兼备,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扎实的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尤其是能在法律实务部门、法律服务机构、船海核等行业企业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
培养特色:法学专业遵循理论与实践并重、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理念,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可靠、顶用的法律专业人才。依托学校“三海一核”特色办学优势,法学专业在设置传统的法学专业理论课程基础上,开设了船舶与海洋法律特色理论课程。在长期的实践教学过程中,法学专业与地方政府和船舶行业形成了稳定的地校合作和校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学专业服务地方法制建设、服务船舶行业的作用。
毕业去向:就业领域非常广泛,包括国家部委、司法实务部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行业、军队等,从事的工作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大学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等,工作所在地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杭州、香港、哈尔滨等大中型城市。
人才培养
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以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将课程思政教育落实到每门课程。协助学校进行通识教育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才。积极探索“四新”建设,学院法学专业和社会学专业全部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 3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6 门;获批教育部新文科项目 2 项,省级新文科项目 2 项,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0余项;出版教材 8 部,获得省级课程思政案例 11 项,校级课程思政案例 20 余项,校级课程思政课程 5 门。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打造“军政产学研用”融合育人合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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