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教育学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教育学 |
| 专业类别 | 教育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我院特殊教育(体育)专业是2004年经教育部备案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增设的新专业,并于2004年招收了首届学生。该专业自创办以来,受到学院领导和系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成立了特殊教育教研室专门负责特殊教育专业的建设。特殊教育专业经过近四年的发展建设,教学条件日益完善。目前特殊教育专业共有四个年级的学生,学生规模为188人,是全国体育院校中规模最大的特殊教育专业。
我院特殊教育专业注重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利用所学知识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社会声誉良好。2004级的学生班集体在2005年和2007年两次获得山东省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2007年10月我院特殊教育专业的两名学生代表参加了在上海举行的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
2007年11月济南举办的首届特奥会,我院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出色的完成了所有的志愿者服务工作和部分裁判工作,济南市政府特地为我院写了表扬信。
全国目前只有山东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和西安体育学院3所体育院校设立特殊教育专业。山东体育学院是山东省高校中唯一一所培养本科层次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院校,也是唯一招收身体健全并有体育特长高中毕业生进行特殊教育专业学习的院校,专业创办时间最早。
经过四年的专业办学实践,我院特殊教育专业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开放式办学特色。充分利用社会特殊教育资源进行办学,通过带领学生经常到教学实习基地观摩学习,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扶残助残等公益活动,承担济南市举办的各种残疾人体育比赛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培养了学生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通过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举行专题学术讲座,开阔学生的视野,使学生掌握先进的特殊教育理念。另外我院还建立了特殊教育与康复实验室,注重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康复技能的培养。
培养具备残疾人体育教学、竞赛组织与管理、康复训练等相关知识与技能,能够在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社区、民政等部门胜任残疾人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组织与管理,以及残疾人康复训练指导等方面的高级专门型人才。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特殊教育心理学、运动人体科学、康复训练技术、运动专项技术等方面课程的综合知识,掌握残疾人进行体育教育、训练、康复指导的技能,具有教学和科研的基本能力。具体规格为:
在当今社会中,特殊教育作为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内容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与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窗口。
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国际上赢得广泛赞誉。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我国自1951年周恩来总理签署《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以来,特殊教育就已成为新中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以教育部门为主,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以及社会力量作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渠道,正在形成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
截至到2005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达到1593所,为残疾学生的康复训练创造了愈来愈好的条件,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小、旧、破、陋等问题,不能适应残疾儿童教育和康复需要。中国尚有近500个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还没有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400多个县市分布在中西部地区。教育部与发改委准备在“十一五”期间启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造)工程,由国家投资,补助地方新建和改造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能够普遍建有一所基本符合国家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从根本上改变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不足、条件较差的情况。
全国特殊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制定的特殊教育发展目标为:
山东省是一个拥有9300万人口的大省,残疾人数量约为569.5万人(2006年统计),“十五”期间,我省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了“三免一补”政策,对大中专学校的残疾学生实施了补助和奖励。全省建成特殊教育学校152所,在校学生3.6万人,盲、聋、弱智儿童入学率达到84.15%。
随着我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保健康复等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势在必行。《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中明确提出: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含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有就业需求和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性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不断发展。
2008年3月28日,我国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对发展残疾人教育、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措施的明确规定,必将促进我国特殊教育事业、残疾人体育事业、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快速发展。因此社会将急需从事特殊教育、残疾人体育、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专门人才。
我院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具备残疾人体育教学、竞赛组织与管理、康复训练等相关知识与技能,能够在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社区、民政等部门胜任残疾人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组织与管理,以及残疾人康复训练指导等方面的高级技能型人才,符合社会需要,因此就业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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