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艺术学 |
| 专业类别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音乐学专业1998年开始招收统招本科生和专升本学生; 2005年获批音乐学硕士授权点。本专业为河南省特色专业、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一级重点学科建设点,2019年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该专业立足师范,扎根中原,利用中原传统音乐的丰厚资源,培养具备扎实的音乐学科和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有创新实践、科学研究能力,适应和引领基础教育教学的优秀音乐教师。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学习(研究)对象主要是音乐教育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此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音乐基础理论、音乐史、民放民间音乐、音乐美学、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舞蹈、合唱与指挥、歌曲写作、艺术低论、音乐欣赏、和声学、曲式学等相关课程。还需要接受音乐教育实践方面的训练,包括音乐教学方法、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核心课程有视唱练耳、和声、曲式与音乐作品分析、歌曲写作基础、合唱与指挥、声乐基础、钢琴基础、乐器基础、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钢琴即兴作奏与弹唱、中国民族音乐、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西方音乐简史。
音乐学(师范) 专业的培养目标:音乐学专业培养具有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能够在文化、教育、媒体、创编、钢琴调律等某一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编辑、管理、制作等工作,并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其中主修音乐理论的学生应掌握相应领域的研究方法,并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 主修音乐教育的学生应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和技能,具备音乐教育教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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