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艺术学 |
| 专业类别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科技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音乐理论素养和系统的音乐表演与音乐创作技能,能够在文化管理、文艺团体、新闻出版等机构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艺术管理、艺术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或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基本技能,既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一定的音乐表演技能又适应基础音乐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中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曲式与作品分析、艺术概论、合唱等。
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副教授15人,俄罗斯籍教师3人(小提琴、钢琴、声乐),特聘全职住校教授三人(古筝、舞蹈理论、声乐语言艺术)。教师科研成果突出,发表论文100多篇,出版专著多部,主持省级以上课题10余项(其中,省级课题“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构建与探索”的效果显著,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南教育》、中央电视台、湖南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予以报道,《中国音乐教育》杂志作了全面推介)。
本专业主要设置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培养方向,艺术实践教学是本专业的突出特色,强调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用为目标,注重专业知识与人文知识的相互渗透,突出一专多能。本专业学生专业素质高,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成绩突出:在2003年湖南省青年歌手大奖赛中,2000级学生潘丽获得美声业余组第一名;200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我校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学生钟灿获指挥单项第一名,自弹自唱第二名。
本专业就业前景广阔,可在专业文艺团体、各级文化管理机构、高等院校、中等学校从事音乐表演和教学及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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