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是 |
| 专业类型 | 艺术学 |
| 专业类别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年限 | 五年 |
音乐学依托星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立足岭南音乐文化特色,依靠音乐学专业教学团队,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际视野的德艺双馨高素质音乐学专业的双型人才。
依据《国家教学质量评估标准》,星海音乐学院“十四五”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学校重大改革发展期的错位发展与特色发展理念,音乐学专业自身鲜明音乐性、广博知识性、多样田野性、综合研究性、理论实践性、服务社会多样性等特点规律,系统权衡考虑,确定自身办学方向与定位。
师资队伍建设。包括引进人才、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激励专长发展等举措,形成优势互补、活力充沛的师资队伍。
教学质量建设。加强音乐学专业理论课堂教学,开展系内公开课,促进交流;拓展教学,聘请专家开展专业学术讲座,扩大学生视野;延伸课堂,定期开展深入民间原生态音乐的采风活动,让民间充实课堂;加强实践,协商广州市区文化艺术单位与中学,建立音乐学专业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理论实践平台。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下发的《音乐与舞蹈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根据星海音乐学院自身的办学方向和定位,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音乐学领域多学科系统理论素养,有志于从事音乐研究或各种文化事务工作的高素质人才。可胜任文化机关、文化传媒(广播、电视、报刊、出版机构、网页平台)、社区文娱、艺术团体、图书馆、音乐教育等行业的工作,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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