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介绍
一、学制,学位
学制4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广东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培养满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要求,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工程职业道德,掌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表达、人际交往和独立工作能力,获得工程师基本能力训练,能够运用工程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解决本专业领域复杂工程问题。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成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领域的骨干力量,并能独立从事市政、建筑等领域相关的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施工与监理、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以及规划管理等相关的工作,具有德才兼备、家国情怀、视野开阔、爱体育、懂艺术、能力发展性强的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分解为五点基本要求:
- 具备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工程基础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具有系统解决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 具有在市政、建筑及环保相关的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施工与监理、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和组织管理能力;
- 具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工程工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担当复杂工程项目的技术或管理骨干、专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综合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生态环保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 能够主动拓展和更新知识,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能够适应和胜任社会及行业发展的需求。
三、专业核心课程
水力学、水分析化学、水处理生物学、水文学与水文地质学、泵与泵站、水质工程学、给水排水管网系统、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工程施工。
四、培养特色
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建设的特点,依托国家特色专业的人才培养基础,以工程师培养为主线,坚持“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遵循“工程教育回归工程”的教育理念,重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将实践环节与工程实际相结合、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教学内容与科研成果相结合,优化知识结构、强化综合能力、提高工程素养、丰富工程内涵;以创新树特色、以质量促发展,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实现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相结合、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
五、毕业要求
- 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 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 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 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 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 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 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 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 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 沟通: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 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 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六、修业指导
本专业着重于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培养方案包括学校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通识教育平台课程注重文理渗透、理工结合、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交融,拓宽学生的眼界与知识面,发展学生的完备人格;学科基础课程平台着重于加强学科基础,专业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体现专业特色,选修课拓宽专业口径,化学类、力学类课程是贯穿其中的两条主线。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强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体修业要求如下:
- 基本学制4年,允许在3-7年的弹性学制内完成学业。毕业前总学分不少于173学分,且应该满足各课程类型相应的修业要求。
- 通识类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本专业全体学生必须修读且取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的课程及环节。
- 毕业前至少取得14个通识类选修课程学分,其中根据专业认证的要求,须在“科学与技术”模块至少选修生命科学类和环境类课程各1个学分;在“创新与创业”模块至少选修2个学分;在“艺术与审美”模块至少选修2个学分;在“历史与文化”模块至少选修2个学分;在“运动与健康”模块至少选修1个学分,即学生须在三年级、四年级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及达到校园跑规定里程及次数后获得“大学体育5”0.5学分、“大学体育6”0.5学分,经学校批准在三、四年级参加交换学习或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可免修该两门课程;修读并考核通过“大学英语拓展课程”,获得2学分。通识类选修课可在全校性通识类选修课程、经教务处认定的大学城互选课及外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中选修。
- 毕业前至少取得1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 至少累计获得7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在“三创”能力教育类至少获得2个学分;在美育体育教育类至少获得2个学分;“思想政治课社会实践”2个学分。
-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总周数15周,其中第四学年第1学期安排2周,第四学年第2学期安排13周;“实践能力拓展实习”总周数4周,在第二学年第2学期暑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