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艺术学 |
| 专业类别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音乐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就业方向: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一定的专业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音乐舞蹈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舞蹈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音乐学、舞蹈学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舞蹈基训、民族民间舞蹈、古典舞基训、声乐、钢琴、器乐、芭蕾基训等。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就业方向: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舞蹈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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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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