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心理学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理学 |
| 专业类别 | 心理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心理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中小学校、工商企业、社区、司法、行政管理、工程设计等部门从事心理教育与科研、心理咨询与治疗、技术开发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心理学及相关基础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心理学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教师职业素质。具备进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咨询和心理测量的基本能力;具有将心理学理论、技术应用于其它相关领域,解决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本专业训练的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心理学
普通心理学、教育学原理、高等数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与教育统计学、实验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测量学、团体心理辅导、专业英语、管理心理学等。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学生德、智、体合格,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至少取得183学分(课内175学分,课外8学分),准予毕业。
获准毕业的学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文学
文学
文学
理学
理学
理学
教育学
管理学
艺术学
艺术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文学
文学
农学
理学
理学
理学
理学
法学
法学
教育学
管理学
工学
农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工学
艺术学
艺术学
工学
经济学
工学
艺术学
教育学
教育学
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