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是 |
| 专业类型 | 艺术学 |
| 专业类别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音乐学专业是新疆师范大学的本科专业之一,学制四年。该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中等学校、教育机构、文化部门从事音乐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应具备较强的音乐实践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主要课程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即兴伴奏、民族民间音乐概论、指挥与合唱、中国音乐史与欣赏、欧洲音乐史与欣赏、歌曲写作基础、中学音乐教学概论、形体训练与舞蹈编排、艺术概论、声乐、钢琴、手风琴、民族乐器等。
音乐学专业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课程设置全面,涵盖了音乐学的各个领域,同时注重民族音乐的学习与研究,体现地域文化特色。
毕业生可在中等学校、教育机构、文化部门从事音乐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也可在文艺团体、文化馆站、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创作、策划等工作。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以其全面的课程设置、注重实践的教学特色和明确的培养目标,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发展平台。毕业生具备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多种与音乐相关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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