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表演艺术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文化艺术大类 |
| 专业类别 | 表演艺术类 |
| 年限 | 三年 |
专科
三年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音乐剧表演的基本理论、创作方法和基本技能,以及扎实的音乐、舞蹈基本功,具备较强的艺术表现力,从事音乐剧表演、创作、教学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面向各级各类艺术院团、电视台、培训机构、群众文化活动部门、休闲娱乐场所等单位,从事音乐剧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声乐演唱、群众文化活动教学与辅导等工作。
声乐、台词、表演、形体、剧目、乐理与视唱练耳、音乐剧欣赏、中外戏剧史等。
在校内进行声乐表演、台词表演、形体表演、剧目表演等实训。
在艺术院团、电视台、培训机构、群众文化活动部门、休闲娱乐场所进行实习。
影视演员、歌唱演员、舞蹈演员
戏剧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音乐、民族音乐与舞蹈
表演、戏剧学、音乐表演
新闻传播大类
教育与体育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
教育与体育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
新闻传播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
教育与体育大类
财经商贸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