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法学 |
| 专业类别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 年限 | 四年 |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马克思主义素养,具备哲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思想作风朴实、专业基础厚实、实践能力扎实、适应能力较强的中学教师,以及在其它中等学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学生要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教学技能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训练,具备从事思想政治课教学与科学研究以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学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政治学、哲学、法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政治学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伦理学原理、法学概论、社会学原理、管理学原理、中学思想政治教学论。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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