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 层次 |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艺术学 |
| 专业类别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音乐学专业是艺术学院最早设立的专业。专科阶段开始于1995年,2000年通过教育部批准,于2001年开始音乐学本科招生,每年招收民汉两个班共60人左右。2009年开始在内地招生,主要为山东、河南、甘肃、江西等地,生源情况一直保持稳定并呈现上升趋势。2016年,音乐学专业成为校级重点培育学科专业,同年又以音乐学为基础和支撑申报民族艺术文化研究硕士点,2017年实现招生。2019年,音乐学科教学硕士研究生开始招生。因此,音乐学专业形成本科与研究生的多层次办学模式。在24年的办学发展过程中,已成为新疆尤其是北部地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师资与艺术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手风琴)、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概论、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音乐美学、民乐、复调与小型乐队编配等。
本专业以边疆基础音乐教育为根本,培养具备品德高尚、政治合格,基础扎实、视野开阔、踏实敬业的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基础知识与技能,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教学技能。能胜任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研究与管理的工作,同时能在文化馆站、社区等社会相邻专业业务等方面为普及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文化服务的专业型人才,并为进一步升学或深造打下基础。
中小学音乐教师、社会艺术教育机构专业师资、音乐教研员、文化馆站工作人员、群艺馆、青少年宫、社区艺术服务人员,相关专业领域的其他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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